敢以正气唤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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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眸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市上下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惩治腐败坚决有力,制度笼子越织越密,为湖州实现赶超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夯实“两个责任”,实现两个“全覆盖”,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班子没带好、下属没管好,也要被追责。
2016年7月,时任德清县新市地区房地产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沈根荣因其下属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出租公房问题,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职务从所长降为副所长。“下属违纪,分管领导也要为履责不力而‘买单’。”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两个责任”以来,我市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常态化开展主体责任报告,进行主体责任培训,强化检查考核,实施专项抽查,使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
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014年以来,全市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 53人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其中追究主体责任43人、监督责任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五年来,我市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具体问题入手,边实践边创新、边巩固边拓展,层层落实“两个责任”压力,一步步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引向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派驻机构工作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平台,更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5年以来,市纪委向全市76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机构,共派驻37家,其中单独派驻20家,综合派驻17家;县区纪委共设置65家派驻机构,其中单独派驻20家,综合派驻45家,监督257家县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了市县区两级派驻纪检组全覆盖。
与此同时,我市还探索建立巡察制度,突出政治定位,完成对6家市直单位巡察,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69个,各县区也同步联动推进,实现了市县(区)巡察工作全覆盖。开展了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递到“神经末梢”,全年共巡查行政村385个,移交问题线索277件,查处157人,党纪政纪处分27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抓制度建设,织监督网络,突出严查曝光,作风建设步步深入
从城市到乡村,五年来,有个深入人心的词语响彻湖州大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五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
从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之日起,市委就着力强化看齐意识,首先从改进自身作风做起,为各级做出表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坚持身体力行,以自身行动作出榜样。
五年来,市委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的市委“24条办法” ,切实保障全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列为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清单的重点内容……“纠正‘四风’,既要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源头管理,更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震慑。”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五年来,我市抓关键节点、抓具体问题,全市正风肃纪的力度从未放松、频率从未降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紧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采取面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节日期间“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不松懈。
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3起,查处党员干部337人,给予纪律处分14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78起,形成持续震慑。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融入日常教育管理之中,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五年来,部署开展“学习百个案例、重点整治‘五病’”专题教育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创新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专题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远离“四风”问题红线。
同时,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创建并命名6个市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53个市级廉政文化“6+1”示范点,开展廉政公益广告集中展播活动,深入挖掘我市优秀家规家风、乡规民约,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拓广度,严尺度,显力度,执纪监督水平全面提升
“祸患常积于忽微”。我市始终把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拓展监督执纪广度,管住“大多数”。
“作为领导干部,要牢牢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市纪委主要领导与新任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除了开展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集体谈话,我市还全面推行约谈提醒制度、对党员干部轻微问题进行“咬耳扯袖”、探索建立拟提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双审”制度……通过多种举措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党章党纪党规成为每个党员心中带电的“高压线”。
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时刻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五年来,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进监督方式,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严格监督执纪尺度,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
重病不治,必将使病情蔓延扩散,最终殃及整个“肌体”。我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089件次;立案2136件;结案2124件;处分党员干部2171人,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226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719人;挽回经济损失9519.67万元,显示了对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的坚定决心。
同时,执纪审查工作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坚持抓大不放小。针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共谈话函询399件(次),为695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既减存量又遏制增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格局不断形成。
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突出主业、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
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只有打铁自身硬,才能不负众望。
五年来,我市聚焦中心、深化“三转”、突出主业。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93个削减为17个,减幅为91.2%,各县(区)纪委平均减幅也在85%以上。市纪委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69.2%和人员编制数的72.2%,县(区)纪委机关分别占75%和80.7%。
在深化“三转”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检监察系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过硬。市纪委本着“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带头正风肃纪,做到“打铁自身硬”,严防“灯下黑”。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教育提醒,达到抓早抓小、红脸出汗的效果。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人必先正己”,不护短、不遮丑,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1人,给予纪律处分7人。
五年来,每年向市纪委全委会专题报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总体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
过去的五年,正气清风吹拂湖州大地,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推动我市实现赶超发展的强大力量。未来的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的任务部署,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在新的征程中再次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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