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温费这些事儿你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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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一进入高温天气,不少员工很关心一件事:就是高温费。
老王是湖州一家机械企业的一名电焊工,任职已满17年。平时上班单位都要求穿上防火防尘的工作服,可是一旦穿上工作服,体温就会飙升,特别是夏季,体感温度可达到45摄氏度,每天都是汗如雨下,脱下衣服后都能拧出水来。
他说,前年因为气温过高,单位发过高温补贴,但近两年都没有发放。
为此,他来到湖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咨询,这个补贴到底该不该发放以及发放标准是多少?
【分析】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4号)规定,企业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案例中,老王的情况属于后者,企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因此,老王可以向单位主张四个月的高温津贴。如用人单位没有发放高温津贴,老王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工会提示】
每到夏季,“高温劳动权益保障”都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高温津贴的发放更会牵动众多职工的心。下面,我们就部分来访职工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
1、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何区别?
高温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针对特殊工种和特殊人群而言的,有一定的人员范围和条件的限制。而防暑降温费则属于福利性质,是对高温期内的所有员工而言的,只要企业愿意提供这项福利,就可以人人有份。
2、高温津贴属于什么性质?如不发放,会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范畴,不是福利,要纳入工资总额。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就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索要经济补偿金。另外,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高温津贴发生争议,仲裁无时效限制。
3、高温环境下工作中暑属于工伤吗?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见,高温环境下工作中暑被认定为工伤,需要先行进行职业病鉴定,鉴定以后属于职业病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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